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成都装修工被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成都装修工被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李思怡事件的李思怡案?
李思怡,2003年6月4日,长年吸毒的成都妇女李桂芳因偷盗被抓,后被送去强制戒毒。然而,因办案民警的冷漠和玩忽职守,据说李桂芳被抓后,曾多次极力哀求抓她的人去救出被关在屋里的无人陪伴的女儿李思怡,但都遭到拒绝,最后只是简单的通过电话进行联系,在戒毒所里求助时同样没有给予答复,其家人及邻居也都未接到通知,导致其3岁幼女李思怡被困家中活活饿死,直到6月21日才被发现。相距整整17天!
被困电梯物业如何赔偿?
电梯是谁的,电梯主人是谁,谁就有赔偿责任,举例,大货车跑运输,顾了个司机,跑长途,路上出事了,赔偿责任是车主,司机就是个打工的,很少有司机赔的,物业就是个打工的,只要他按制度养护,维护电梯,但并不能保证不发生事故,内在隐患不易被发现,事故事属难免。最后还是有产权人承担责任。
先看下严重不严重,也就是被困时间长短,也就是说被困了半个多小时也没办法把被困消息报到物业处那很大条了。电梯内的五方通话也就是紧急呼救是要时刻通畅的,而且对方要有24小时人员在岗的。就是确保被困时第一时间能发现。
被困电梯超过2小时,意味着达到事故标准,但具体处罚情况要根据事故情况而定。
电梯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但一般不会发生重大、特重大事故。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四条,一般事故中,有一条即为“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 ,第八十八条规定,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则为一般事故,对责任单位最高罚款可达20万,但这笔罚款是对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
如果电梯事故对人员造成了人身和财产损害,根据伤情,责任单位需支付医疗费等赔偿。而如果没有造成实质性伤害,目前没有可申请精神赔偿或者其他赔偿的这种说法。
除非电梯责任单位购买了电梯责任保险,保险中有条款涉及精神赔偿一项,例如江苏省试推行的全国首个电梯困人的“精神抚慰补偿”,即被困2小时以上的乘客每人最多能拿到200元赔偿。
扩展资料:
小区电梯坏了,有物业找物业,没物业,业主集体商量。物业不找人修,投诉到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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