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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纵火案嫌疑人死了,被害人也死了,邻居家被烧了,找谁赔偿?
带着悲痛的心情来回答这个问题,成都6月30日22时左右,位于成华区成渝立交桥傍的首创国际城发生纵火案,造成该栋楼其他多位住户损失严重,纵火犯跳楼死亡,造成其他人的损失赔偿问题真还是个难题。
犯案人有财产或有积蓄的,法院应该及时冻结犯罪人的财产,用来赔偿造成损失的居民,纵火犯没有财产,的确要从死亡的纵火犯身上追加到赔偿是一个大难道。
如果该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造成消防通道堵塞,影响了扑火救援工作,小区物业公司应存在一些责任。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让物业公司来承担该承担的部分赔偿责任,受损住户追加物业赔偿。其他购买过与失火相关的商业保险,保险公司应主动站出来赔偿。
受损居民可以申请其他援助途径,应该由社区、街道办、政府出面组织向社会发起捐款,用社会爱心人士的捐款来援助一些受损住户的损失,及时解决他们的生活急需问题。
没办法,邻居只能接受现实,自己承担损失!夫妻二人未成年的孩子并没有过错,她们不应该参与到其中来!
该事件的发生地点是 :成都市成华区首创国际城的一栋小区,时间为6月30日当天晚上10点左右。犯罪嫌疑人殷某因和前妻之间的矛盾,当晚在她家中纵火后,一时由于脑子冲动,当场跳楼身亡。而前妻胥某(因被前夫绑住)也被大火烧死。不过好在他们两个孩子因之前被送去邻居家“避难”,侥幸活了下来。殷某的一时冲动,造成两人死亡,两个孩子没有了依靠,就连身边的领居也跟着遭殃,真是得不偿失!
大火导致该层的住户房屋,受到了严重的损伤。上面楼层的住户,也被殃及!隔壁领居的损失,又该由谁来赔偿了?现如今孩子的父亲与母亲都双双去世,两个未成年的小女孩,她们并没有什么过错,责任不应该有她们来承担。无论父母是因什么矛盾而结束了生命,她们的一走了之,本身对两个年幼的小孩就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如果再叫她们来承担父母的责任,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故意纵火从而引发火灾,这是刑事犯罪,因为这危害了公共安全。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凡是满14周岁以上,就应该对放火罪承担刑事责任,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这起事件很特殊,犯罪人目前已经死去,没有承担的主体,公安机关下一步的举措,很可能就会撤销案件。找不到赔偿的人,或者赔偿的人没有赔付的能力,那这些房屋被毁坏的邻居,也只能自己承担损失了。
那物业有没有可能承担责任了?答案是:不可能!因为根据物业法的规定,物业仅对其管理的公共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和安全秩序负责。殷某个人纵火,这不在物业管理的范畴,所以说物业并没有过错。最后还是心疼这两个未成年到小女孩,父母之间究竟是有多大的矛盾,才会走到如此地步!留下两个孤零零的孩子,这让她们以后怎么去面对未来!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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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幸福海歌,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这个问题还是要专业的律师才能够给出答案,但是对此事我有几点看法:
- 纵火人虽然已经死了,但是他家里人有没有责任?该不该赔偿一定的损失?虽然纵火人已经死了,但是他应该还是要财产的。
- 下面就说到小区的物管。小区由于这个安全通道的堵塞,导致了救火车不能够及时的到小区扑火,是的情况更加的严重。那么作为小区物管还是要受一点的责任的。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应该就是在三方来承担责任,给出一定的赔偿。但是具体比例怎么样?还是要等法律律师专业人士的评判。
以上是我个人观点。欢迎评论。@悟空问答 @幸福海歌
我是杜家,我来回答。
纵火案确实吸引了很多人关注的目光,很多人都有一疑问,嫌疑人去世了,别人家的损失由谁来赔偿。
这笔钱的赔偿金额不是小数,而嫌疑人都已经去世了,如何赔偿成了很多人关心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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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仅是纵火案这件事,别的嫌疑人就算是判处死刑,同样也会要求进行民事赔偿,也就是经济上给与受害者赔偿。
这次纵火案受到牵连而损失的财产非常庞大,公寓外表损毁非常严重,需要很多钱来维修,而靠近的住户,尤其是楼上15层的住户,他家里基本所有东西都烧毁了,这家在6月1号才搬过来,家具家电都是新的,加上装修,这也是一笔不菲的赔偿金。
不过虽然赔偿金额巨大,但如果嫌疑人有房产的话,那么依然可以用房产进行赔偿。
另外,如果嫌疑人有其他财产,只要是他的,都可以用来赔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成都装修的胥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成都装修的胥哥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