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门成都租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南门成都租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出租房有遇见奇葩人奇葩事吗?
赖思与赖胜是亲姐弟俩,在打土豪分田地的年代,在外地工作的弟弟分得老家一间临街房屋,于是已外嫁他方的姐借住弟弟该土改分得的临街房屋。四十年后,弟弟叶落归根,要收回房子。姐姐竟然请律师与弟弟争抢该房屋,双双对簿公堂。
本文要说的虽然陈年旧事,但对房屋权属纠纷来说,却是永恒不变的主题,警醒世人不要为了钱财不顾亲情而引发手足相残的下场。
话说上世纪四五十年代新中国成立之初,打土豪分田地,使许多贫苦穷人分得了田地、房屋,过上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的好日子。
赖思和赖胜姐弟俩父母已亡,姐姐外嫁,弟弟参军跟上部队。老家东乡镇土改时,赖胜分得一间二十多平方米的临街房屋,姐姐赖思随夫家参加当地的土改。由于弟弟在部队,姐姐就代弟弟分管该房屋。
弟弟赖胜在部队提了干,在外省结婚生子,老家土改分得的房屋就一直由姐姐一家居住使用并修缮。双方相安无事。
四十多年后,即上世纪九十年代,弟弟退休想回老家定居。于是找姐姐商量腾房。姐姐说房子是她的,弟弟没有份。弟弟赖胜拿出土改分房的证据,姐姐13仍然占据房屋不肯退出。双方闹上了法庭,赖思花巨款请了著名的律师,律师的论调是姐姐是租住了弟弟的房子,租期超过了二十,弟弟都不收房租也没有要回房子,那么所有权就变成了承租人的了。
法院驳斥了赖思律师关于出租房屋超过二十年不主张权利就丧失所有权的论点,判决赖思退出占据的房屋。赖思不服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赖思的律师又说,一审法院的法官去二审走后门,帮了赖胜。
我把房子出租了,既遇到了奇葩人,也遇到了奇葩事,让我体会到原来有房出租有时也是件头疼的事情。这是怎么回事呢?听我慢慢道来。
我家自入住新房后,旧房子就空了出来。老是闲着,也是浪费资源,便想到出租,也好挣个零花销。我自己打了些小广告,贴到小区的广告栏里。没想到,想租房的人还真多。
一对在小区做化妆品的姐妹俩信誓旦旦地对我说:“我们两个白天几乎不回去,只是晚上回去,也必定是在10点前回去。”我想了想,也好,不会打扰邻居们的日常生活。
可事实并不像姐妹两个说的那样,不到3个月,就出事了。姐妹俩竟然留男子住宿,且十分高调,晚上闹到凌晨一两点才睡,让楼下有孩子上中学的邻居极为不满。邻居说过几次,姐妹俩爱答不理的。
在深圳城中村租房,遇到这个奇葩女邻居,每天夜深人静了就在一个人在唱歌,问题是你要是唱的好听就行,但是你唱的跟杀猪一样,自己带着耳机不知道声音有多大,出租房隔音又不好,好好的音乐都被她糟蹋了,如果原唱听到估计气吐血。
有一天实在忍不住了,凌晨两点去敲她门,她穿着小吊带伸个头出来瞄,问啥事?我说:“邻居现在凌晨了,您唱歌的声音太大了,能否小一点,影响到我休息了。”她说了一声:“哦,就关门了。”第二天早上我起床去上班,开门发现自己的门口被人放了一袋生活垃圾,我才应该是昨晚唱歌的那个邻居放的,但是没有证据,只能拎这个又臭又脏的垃圾下来丢了,赶紧去上班。
没过几天,睡到半夜又被那个家伙的歌声吵醒,我第二天直接投诉房东,房东去找她,说她放音乐唱歌,影响同层邻居休息了,她才消停了。
奇葩的事情又来了,我门口又多了一袋垃圾,还是厕所垃圾,里面还有一块女用姨妈巾,我当时就很生气,敲她门,她就是不认,说不是她放的,我无奈就只能硬着头皮拎楼下丢垃圾桶里了。
我跟房东说了这个事情,房东安装摄像头在楼道里,六个房间的门都可以看的到,这时候才没有人敢丢垃圾到我门口了。
真是服了这个奇葩的妹子,不让她半夜唱歌,她还用她的方式来对待,往我门口丢垃圾,真是奇葩之人做奇葩之事。
一套85平米房子,我租了11年,房东竟然没和我商量,就偷偷卖了41万,前天还让我直接收拾走人,没有任何赔偿。遇到了这么横蛮无理的房东,我很生气,但是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感觉这个租客好好笑![呲牙][呲牙][呲牙]租房租出幻觉了?用广东话说是:13点,在他眼里就是房东错了,应该把房子无条件赠与他吧![哈欠]按他说的,他在银行储蓄了11年,那银行也是他的,他坐了11年的公交车,车也该是他的了!
如果是签了租赁合同还没有到期,则可以获得赔偿,或者买卖不破租赁,继续执行租赁合同。但本文好像不是这样的~
物权法。。。这是别人家的东西,你是租户,就算租一百年你还是租户。。。租户优先购买权只适用于同样的价格,不一样的价格当然是价高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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