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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殴打出租车司机被刺死,司机怎么判?
目前只知道案件发生在成都,五人群殴出租车司机,被司机反杀致1人死亡。具体群殴的起因是什么?谁先动的手?司机用的是何种器械刺死的人,一无所知,信息有限,只能根据题主给出的条件来初步判断司机怎么判?
第一种可能:
五人群殴司机一人,对司机的生命构成了威胁,不反抗就会束手待毙,这种情况,法院在判决时就应该参考昆山龙哥被反杀案的判决结果,出租车司机应无罪释放。
第二种可能:
如果这五人仅仅是对出租车司机进行推搡,造成肢体冲突,并未对司机本人生命造成任何威胁,而司机动用凶器反杀致对方人员死亡,就属于防卫过当,是要负刑事责任的,至于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要根据法院的裁定结果。
所以说,法院怎么判还要根据事件的起因、打斗经过,案件的性质来决定怎么判罚。笔者更倾向于,如果司机本人有生命危险,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反杀致对方人员死亡应属于正当防卫,符合《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总之,能否认定出租车司机属于正当防卫,先决条件就是,挑起事端的是否先是对方,而且人身是否受到致命威胁。另外值得商榷的是法院在判决时,对出租车司机使用的凶器如果是刀具的话,从对方手中夺下来进行正当防卫符合龙哥反杀案的情形,如果是司机本人从车中拿出来或是随身携带的刀具,其是否具有合法性,也是值得推敲的。
成都男子驾车撞向妻子,警方:涉嫌故意杀人罪已刑拘, 你怎么看?
成都男子驾车撞向妻子?标题刺目,令人惶恐。
细翻新闻源头,探其原因竟是“家庭琐事”,更加让人头皮发麻、不寒而栗。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这句老话,提醒了人们,夫妻缘分不易,且行且珍惜。
然而新闻中的男子,如此暴戾,令人发指。个人觉得夫妻间除过以下问题,其余的都不是问题:
1、不孝顺双方的父母——
不探望、不陪伴,恶语相向,不给零用钱,有病不给医,生活不能自理的不照顾、生活上饮食上虐待之。这,不能原谅。
2、精神与身体出轨——
在对方头上种植一大片呼伦贝尔大草原。这,不能原谅。